部门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海波   日期:2016年05月18日 15:37   阅读:1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重点从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从基层党组织书记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和在党务部门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重点向基层倾斜。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专职党务工作者应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指党支部、党总支、党工委、党委中的先进集体,重点从基层党支部中推荐。

二、推荐数量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分别向学校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对象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对象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1个。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推荐报送对象。

三、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附件1中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候选对象一般应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四、推荐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认真研读文件,按照推荐条件,从基层党支部做起,逐级进行推荐,严格审核把关,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

2.5月18日(周三)上午10:00前,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将推荐对象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3、4)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01室)。纸质版材料各一式50份报送党委组织部。

3. 5月19日(周四)下午2:30在办公楼第一会议室(407室)召开评审会,请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准时参会,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延霞

联系电话:85951016

电子邮箱:qddxzzb@126.com

附件:

1.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36号)

2.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基本信息表

3.山东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信息表

4.山东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基本信息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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